前天(28日)清晨,宜蘭一名游姓男子開車撞死老婦人,他不僅肇事逃逸,還擅自搬動婦人,破壞現場,事發3天後,才到警局投案,辯稱是怕婦人淋雨,才移動她,這讓家屬非常氣憤,更無法接受檢察官諭令嫌犯10萬元交保,不少親友知道後氣得包圍地檢署,場面一度緊張。債務更生條款 台南民間代書借款 >花蓮貼現 台中機車借款條件 >機車借錢可借多少

深夜時間,宜蘭地檢署門口聚集大批群眾,近50人圍成一圈,神情氣憤,場面一觸即發,就怕法警招架不住,支援警力趕抵現場,在門口站成兩排,群眾如此憤慨,就是因為,撞死人又逃逸的游姓男子,竟然遭檢方諭令10萬元交保。

死者長孫:「我們沒有辦法接受說,事情發生了他還移動現場,然後還對我奶奶做出這樣的事情,不知道我們受害者這邊的權益,到底是要怎麼爭取。」

受害者家屬的痛,無法彌補,被奪走的人命又該怎麼賠,這起車禍意外發生在27日清晨,當時80歲的黃姓婦人,撐傘騎腳踏車,經過宜蘭金山西路,一輛休旅車從後方呼嘯而過,撞倒婦人,畫面中雨傘彈飛,老婦人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,不到10秒時間,駕駛倒車折返,要民眾打119,但他卻不管婦人傷勢,直接把老婦人用拖的,一路跨越車道,拖到對面,隨即開車逃逸,這誇張行徑讓家屬很生氣,眼見監視器畫面曝光,神隱3天後,45歲的游姓男子,才出面投案,辯稱移動婦人,是為了讓她避雨。

死者長孫:「睜眼說瞎話的事情啊,因為這個是...他都已經移動現場了,那我不知道他移動現場的用意是什麼,我在家裡是非常怕她受傷啊,或是怎麼樣所以我保護得非常好,可是當我看到這個畫面,我真的是沒有辦法接受,他這樣子對待我奶奶。」

在家中備受子孫照護,沒想到這一撞竟奪走她的性命,游姓男子觸犯過失致人於死、肇事逃逸等罪,再加上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和現場跡證,可處3千元~9千元罰鍰,死者親友原想等他交保出來,要他道歉,不過嫌犯家人在限定的4小時內,遲遲沒有出面具保,最後遭法官裁定收押。(民視新聞黃富溢宜蘭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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